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要求
注册地要求:知识产权授权书必须是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获得的授权书不符合条件。
数量要求:至少需拥有1项发明专利,以及6个以上的其他知识产权,如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等。
有效期要求:企业所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申报当年近三年获得的。
归属人要求: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若有多个权属人,则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需由一个权属人使用。
获得方式要求: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且这些知识产权在技术上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相关性要求:知识产权必须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是企业核心收入来源之一。
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要求,企业必须布局好知识产权领域,并投入一定的资源。此外,根据规定,知识产权服务费用应该计入无形资产,但如果不确定是否能申请成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有挑战性的任务,但也是一个提高企业智力资本的好机会。
知识产权服务费在科研费用中的归集:
通常情况下,知识产权服务费用应归入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但需要注意,这适用于已经成功申请或确定能够申请成功的情况。对于尚不确定能否成功申请的费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知识产权服务费能否享受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知识产权服务费用是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但有总额限制。其他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其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以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