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4入学录取顺位新规!附16区录取顺位汇总!
临近2024年入学报名与幼升小政策发布前夕,很多家长都来询问报名条件、录取顺位、对口方式等等。去年有些家长忙活了大半年,却因为没搞清楚上海录取入学顺位最终等来被统筹的结果,实在是可惜!
沪籍与非沪籍家长都要注意了!今年上海松江区入学录取顺位有新规!今天名山有业就为大家整理了上海子女入学16区录取顺位汇总相关内容,2024届家长一定要看好了!
01
松江区入学录取排序新规
近年来,松江区在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中频繁提到,将在2024年起由原先按房产证年限排序调整为按户籍迁入年限排序!
松江区从2021年起对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逐步实施“每户房产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不符合此项政策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特别告知:
本区拟实施“以户籍迁入年限排序”,即“人户一致”对口入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原先按房产证年限排序调整为按户籍迁入年限排序,此政策2024年起正式实施。
松江区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房产【按房产证年限先后等排序,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和学生。产权人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就近统筹;
3、非沪籍居住证+积分+房产【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安排完“人户一致”类儿童和学生后,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和学生;
4、港澳台外+房产【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或父母的,在安排完“人户一致”类儿童和学生后,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5、动迁尚未迁移至安置地/廉租房的本市户籍,按安置地就近统筹。非沪籍居住证+房产【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但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或父母,统筹安排入学;
6、人户分离无房产【在本区无相应房产的,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
7、动迁安置另行租房居住的儿童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8、居住证+积分,无房产【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无房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9、港澳台无房产【符合入学条件的港澳台子女、华侨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本区无居住类房产的,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10、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阶段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阶段进入公办初中或公办初中分校就读。
02
崇明区入学录取排序
崇明区部分实施三年一户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过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再次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初中参照执行。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是其三代以内旁系亲属。
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03
黄浦区入学录取排序
黄浦区全区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
3、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4、非沪籍,根据居住证积分达标、有房产等情况统筹安排
5、港澳台、外籍儿童
04
长宁区入学录取排序
长宁区全区实施五年一户
一、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二、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度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按序安排:
1、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2、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台湾适龄儿童(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 保护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4)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携行子女
05
静安区入学录取排序
静安区部分学校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统筹)
3、本区集体户籍&;居住廉租房(统筹)
4、非沪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06
普陀区入学录取排序
普陀区部分学校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5、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6、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7、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8、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9、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10、非沪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07
虹口区入学录取排序
虹口区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
3、本区集体户籍&;居住廉租房
4、非沪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08
杨浦区入学录取排序
杨浦区全区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
3、本区集体户籍&;居住廉租房
4、非沪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09
闵行区入学录取排序
闵行区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第一类: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人户分离第二类: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第一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4、人户分离第三类,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
5、非沪籍&;港澳台外+居住证+积分达标的同住子女+居住证地址与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
6、非沪籍&;港澳台外+居住证+房产(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7、其他情况人户分离/本市集体户籍闵行租住/非沪籍+居住证等
10
宝山区入学录取排序
宝山区全区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人户分离,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4、人户分离,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户籍区域(跨区、外街镇)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5、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6、非沪籍
11
嘉定区入学录取排序
嘉定区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报公办
2、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公办
3、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4、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报民办未录取
5、人户一致2020年以来“五年一户”用过学额(多胞胎、二胎除外)
6、人户一致2020年以来“五年一户”用过学额(多胞胎、二胎除外)报民办未录取
7、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若条件相同,则按照产证办理时间先后排序)
8、本区户籍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的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9、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10、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租房。(居住地址相应的租房承租人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 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若条件相同,则根据租赁合同备案的时间先后排序。)
11、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2、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2
浦东新区入学录取排序
浦东新区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户主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儿童(少年)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适龄儿童(少年)本区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3年4月28日。
2、人户分离,在本区购买房产,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非沪籍+居住证+积分+房产: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3年4月28日。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4、动迁户子女,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统筹安排入学。
5、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承租人(买受人)须为儿童父母(提供相关证明)
6、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7、非沪籍其他情况
8、港澳台外籍
9、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
13
金山区入学录取排序
浦东新区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3、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4、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
5、人户分离,其他情况者;
6、随迁子女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
7、随迁子女,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
14
青浦区入学录取排序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直系户籍、直系房产。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有直系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居住证办理的时间长的优先。
9、其他情况。
15
奉贤区入学录取排序
本市户籍: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4、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5、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购房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母,已办理网签合同。
8、适龄儿童人户分离, 已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居住地为租赁房。
9、其他情况。
非本市户籍:
1、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在辖区内自购产权房,产权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在辖区内自购产权房,产权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在辖区内租赁房屋居住。
4、申请人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在辖区内租赁房屋居住。
16
徐汇区入学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
3、本市集体户籍
4、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
5、非沪籍+居住证积分达标
6、非沪籍其他情况
7、港澳台、外籍儿童
以上就是上海各区2024年录取统筹规则,基本和往年保持一致,人户一致优先!并且有些部分热门学校会对适龄儿童的入户年限等条件进行限制!所以对于那些资质靠后的家庭,必须加以改变,符合条件能拿上海户口,就尽早准备,千万别因为一时耽搁误了孩子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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