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多措并举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01 激活扩大就业容量
1.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
(1)将重点工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等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实行“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2)大力推进政策“直补快办”,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2.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
(1)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2)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改革效能,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
3.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1)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计划,加强社区创业帮扶指导,针对性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社区创业空间。(2)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意向创业群体开展创业培训。
(3)探索推行“创业担保批次贷”模式。
4.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1)研究发布新技能培训项目和重点支持培训项目目录。优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经费补贴政策(2)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劳动者参
(3)加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02 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1.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
(1)本市用人单位招用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扩岗补助。(2)本市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鼓励引导基层就业
(1)稳定和增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科研助理招募规模。(2)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全部面向应届生开放。
3.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
(1)在沪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2)2023年可给予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3)实施上海工程师选调培养生项目,并逐步扩大选调规模
4.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
(1)持续实施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选调招录工作。支持事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2)鼓励各区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储备力度。
5.提升就业见习质量
(1)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引导本市红色资源申报就业见习基地。(2)落实见习生活费补贴、带教费补贴等见习补贴政策,就业见习基地提前录用见习学员的,给予剩余期限带教费补贴。
6.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1)组织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乐业护航”就业服务专项行动。(2)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推进实名制跟踪服务。
03 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1.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
(1)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分类援助精准帮扶。(2)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3)完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4)本市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5)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2.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1)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2)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04 推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
1.推进就业工作信息化
(1)优化就业惠企政策“点单式申请”平台根据企业用户画像提供政策智能推送服务。(2)加强“企业招用员工 (稳就业) 一件事”系统,推动企业招退工、社保参保等事项统一办理。
(3)加强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建设,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机构入驻平台。
2.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1)支持各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在街镇社区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家门口”“楼门口”就业服务站。(2)充实社区基层就业服务队伍,原则上每个居 (村) 委会安排至少1名专 (兼) 职工作人员负责就业促进工作。
3.强化零工市场支持
(1)支持在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各区线上就业平台开设零工信息 (灵活就业) 专区。(2)鼓励零工岗位供需较旺盛的地区推动公益性零工市场建设。